交通肇事无力赔偿怎么处理

问:交通肇事无力赔偿怎么处理 

刑法是这样规定的,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垫付”;

2、成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且无能力赔偿数额在40万元以上的,法院可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责任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且无能力赔偿数额在80万元以上的,法院可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责任人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以,你朋友可以和黑车的车主进行沟通解决赔偿问题,同时可以和受害者家属进行协商降低赔偿金额,毕竟如果你朋友的父亲因无力赔偿而服刑对双方都没有好处,最后,无论是你朋友这方或是受害者方都可以通过民政部名和社会团体寻求帮助。

在一般情况下会根据案件的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主观恶性去判的,一人死只要责任只要事后表现的好,有减轻情节,是不会判太久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依法惩处交通肇事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将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北京市中迈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010-84787160 / 13801395623

联系我们 | 新闻中心 | 经典案例

版权所有:中迈律师事务所 京ICP备20003796号-1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西路6号兴创大厦1002室

电话:010-84787160

传真:010-87608588

邮箱:fawubum@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