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TYPICAL CASES

桂林中院宣判一起虚开增值税发票大案
发布时间:2016/8/24 16:40:46   文章栏目:公司法律事务   浏览次数:

  一个只有小学文化的农民工,与其兄长联手把国家的税收征管制度捅了一个大窟窿。11月2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一审判处被告人李芳德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判处被告人李芳全等6人13年至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至8万元不等。

 

  现年46岁的李芳德和其49的哥哥李芳全都是来自安徽亳州的农民,在三年多一点的时间里,兄弟俩伙同其他6名被告人虚开增值税发票价税合计1.9亿余元,使国家税收损失达2500余万元。据了解,该案系近年来广西最大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发票案。

 

  经审理查明,2010年6月至2013年10月期间,被告人李芳德伙同被告人李芳全、杨红义、姚日齐、王长宾、钟剑、吴凤琼、祝明分别在广西灌阳县、恭城县、资源县、平乐县及湖南省江永县等地设立空头公司或利用他人的公司,冒用当地农民的身份信息,虚构向农民收购药材等农副产品的交易,虚开农副产品收购发票作为公司进项税抵扣税款,仅缴纳极少部分税款,为安徽阜阳医药采供站有限公司等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取票面金额1.8%至4%不等的开票费用,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727份,金额共计1.98亿元,其中税款为2808.1万元,减扣缴纳的税款232.8万元,实际虚开税款2575.3万元。其中:李芳德参与虚开农副产品收购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税款共计2328.7万元;李芳全参与虚开税款共计1352.3万元;杨红义、姚日齐参与虚开税款共计992.6万元;王长宾参与虚开税款共计505.6万元;钟剑参与虚开税款共计407.1万元,其另在李芳全利用江永诚信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两次帮李芳全虚开发票及教吴凤琼开票;吴凤琼参与虚开税款共计246.6万元,其另在李芳德等人利用灌阳亿丰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负责虚开过磅单、入库单等工作;祝明参与虚开税款共计53.3万元,其另在李芳全利用江永诚信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介绍李芳全为甘肃岷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芳德、李芳全、杨红义、姚日齐、王长宾、钟剑、吴凤琼、祝明通过设立空头公司或者利用他人公司,共同或参与虚开农副产品收购发票用于抵扣税款及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税款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且以上8人在实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农副产品收购发票中,分别起到组织、策划、指挥、参与等作用,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均是主犯。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中国法院网广西法院 | 作者:余作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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