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TYPICAL CASES

最高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涉外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
发布时间:2016/8/25 0:48:46   文章栏目:资本市场法律事务   浏览次数:

民四庭庭长担任审判长 敲响“庭长办案示范月”活动第一槌

6月11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公开开庭合并审理了上诉人美国向艺实业有限公司、台湾万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全通集团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福建全通资源再生工业园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两案。

  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罗东川亲自担任本案审判长。该案当事人包括美国、我国台湾地区、香港特别行政区和内地企业,涉及复杂股权转让法律关系。合议庭围绕一审判决是否存在判非所请、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性质属于股权转让还是投资关系、诉讼请求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期间等焦点问题进行了审理。

  本次开庭充分体现了司法便民的原则。鉴于两起案件纠纷性质、案件事实、争议焦点和当事人相同,为方便当事人诉讼、提高审判效率,合议庭在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后,安排在同一时间合并开庭,对两案进行合并审理。

  在庭审中,合议庭注重从细节着手,体现庭审的亲和力。考虑到庭审时间较长、双方律师工作高度紧张,法庭准备了矿泉水和透明的玻璃水杯,中间休庭一次,以便休息调整。这些细节安排减缓了庭审的紧张情绪,受到出庭律师及旁听人员的称道。

  据了解,最高法院民四庭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纲要”提出的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要求,突出执法办案第一要务,践行“三严三实”,将 6月定为 “庭长办案示范月”。本次开庭开启了“庭长办案示范月”的序幕。

2015-06-12 08:56:35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三版 | 作者:罗书臻


你也可以分享到:

北京市中迈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010-84787160 / 13801395623

联系我们 | 新闻中心 | 经典案例

版权所有:中迈律师事务所 京ICP备20003796号-1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西路6号兴创大厦1002室

电话:010-84787160

传真:010-87608588

邮箱:fawubum@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