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
TYPICAL CASES
日前,北京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因拖欠供暖费而产生的供用热力合同纠纷执行案件,被执行人陈某因房屋漏水无人管理而斗气不交供暖费被法院强制执行。3月2日,通过执行法官耐心工作释法析理,解开了当事人的心结,被执行人主动交纳了5000余元的供暖费,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本案中,陈某因拖欠热力公司供暖费而遭起诉并被依法判决给付热力公司供暖费五千余元,陈某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热力公司于2010年2月5日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来到陈某家中向其发出执行通知,陈某情绪激动,反复强调之所以拖欠供暖费是因为房屋漏水。
执行法官对陈某的情绪表示了理解并认真查看了陈某房屋中漏水的情形后问:“漏水是暖气管道引起的么?”陈某讲:“我不管是不是暖气管道引起的,总之找哪个部门人家都推脱不管,他们这样的话那我就只能不交物业费和暖气费。”执行法官耐心对陈某解释说道:“既然我们享受了冬天室内温暖的服务,那么就应该为之付费,这是法律规定,也是法院判决的依据。而您现在的情绪我很理解,房屋漏水问题确实存在,但关键是房屋漏水与享受供暖服务并付费之间并无当然的联系,我不是专业人员,不能明确判断漏水的原因,但看起来漏水好像并不是暖气管道引起的,这里面有可能带有您的个人情绪在里面,您说是不是?” “您是在意气用事,这样吧,你再找一下技术人员来看看,判断漏水的原因,如果相关部门再不管的话你也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法院一样会依法保护你。”
听到法官不断耐心的解释和真情对白,陈某逐渐明白到了法官是为自己着想的,感谢说道:“什么都不说了,刘法官我听你的,谢谢你对我说的这些朴素的话和道理。”当天下午,陈某将案款交至法院。
中国法院网讯 (徐笑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