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加班,单位能辞退劳动者吗?

问:拒绝加班,单位能辞退劳动者吗?

答:不能。《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单位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才允许延长工作时间,未经协商,单位是不能强迫劳动者加班的。劳动者如果不同意加班,单位也不能将其辞退;强行辞退的,劳动者有权申请仲裁,要求恢复工作岗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温馨提示:强迫劳动者加班是违法的,即使是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必须每天加班的,该规定也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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