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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迈律师事务所与北京明园大学开展人才培训合作
发布时间:2013/2/22 9:57:51   文章栏目:中迈动态   浏览次数:

    自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后,贸易市场日趋活跃,到2015年国家还将彻底开放包括法律服务在内的服务业市场。这意味着不久的将来,在中国更加开放的法律服务市场环境下竞争更加激烈。为了适应大环境,为了走在时代的前沿,适应国际潮流,我们要培养新时期的法律人才,开创新时期的法律服务业。这不仅是挑战,更是机遇。正是在这样的大趋势下,北京市中迈律师事务所与北京市明园大学共同拟定并达成了法律人才培训合作协议。这项合作协议的开展不仅顺应了时代潮流,更为引进优秀的法律人才开创了新天地。 

   2013年1月25日上午,北京市中迈律师事务所与明园大学人才培训战略合作签约仪式正式举行。签约仪式由明园大学主任赵培龙主持。北京市中迈律师事务所代表有主任陈建国、执行主任孟伟、孔令虎,律师代表田春宇、周大海等。明园大学代表有校长刘祚屏、书记赵双东、副校长高红、郑杰,院长吴茂林等。

   仪式开始后,刘祚屏校长发表了致辞,表达了双方“合作双赢、创新发展”的美好愿景,同时介绍了学校的办学历史、改革和发展的基本情况以及近年来学校取得的各项成果。他希望学校与律师事务所之间能形成更加深入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合作关系,建立创新机制,健康发展。紧接着中迈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孟伟也发表了致辞,详细介绍了中迈律师事务所的整体状况,希望在“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背景下实现互利共惠,真正实现高校和企业的“无缝对接”。解决法律专业毕业生专业知识与实操相结合的问题,也为引进优秀法律人才提供了渠道。双方代表就下一步如何全面推进合作,如何将学生教育与律所文化完美融合,如何共建培训基地等一系列核心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讨。双方代表表示今后的合作形式应该不断深入,不断创新发展,将企业文化更好的融入到学生的日常课程中去,使彼此更加了解、默契,对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最后,中迈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孟伟与明园大学校长刘祚屏签署了《人才合作培训协议》,签约仪式在热烈、和谐、愉悦的氛围中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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