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搜索"中迈律师"↑关注官方微信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现在,我们的工作重点应该是保证法律实施,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了法律不能有效实施,那再多法律也是一纸空文,依法治国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习总书记在当前形势中,指出了依法治国是我国长治久安的必要保证,是我们进行社会发展建设的行为准则。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实施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重心从“有法可依”逐步转向“有法必依”,特别应当着重在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这是法治建设发展的一般规律,是我国法治建设发展到当前的必然要求。严格依法办事不仅是我国法治建设的要求,而且是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的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两者相辅相成。”如果说有法可依属于治理体系的范畴,那么,有法必依则属于治理能力的范畴。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体现国家制度的执行能力,它不仅是法治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只有推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强化国家制度的执行能力,才能促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从而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坚定不移进行依法治国,首先要做到科学立法。依法治国依据的法律应是符合社会发展状况,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国家公民的意愿,所以社会主义中国的法律,应是人民权益实实在在的保护神。因此,法律的“模样”应该符合老百姓的想象,决不能“中看不中用”。科学立法,就意味着,对立法项目开展立法前论证,下基层,听民意,延长立法链条,规范社会生产生活的法律法规要被广大人民群众所熟悉。只有在法治建设中首先做到科学立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才有章可循。 坚定不移进行依法治国,我们要牢记依法治国的核心是公正司法。建立公正司法,就是要彰显文明,惩处邪恶,不让诚信者吃亏,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培根谈公平时曾经说到“一次不公的裁判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则把水源败坏了。”司法就是水源,如果司法不公,那么整个国家的法治建设也将成为无源之水,必将干涸。在人的主体性伴随信息爆炸不断觉醒的时代,人民更加期待公平正义。习近平总书记更是谈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在这一过程中,我们期待公正司法能够摒弃“司法神秘主义”,利用好多元的司法公开载体向群众展现何为高效司法、权威司法。 紧定不移进行依法治国,我们的目的是要达到全民守法。在一个法治的政府之下,善良公民的座右铭即“严格地服从,自由地批判”。依法治国的最大语境不是国家,而是人民,只有人民自觉地守法,敬畏法律,依法治国才能真正实现。在契约社会,规则必不可少,在人权面前,法律必不可缺。 我们只有坚定不移遵循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的宗旨,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才能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 本文来源:中迈律师王怀宇 北京中迈律师事务所 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做最诚信的法律人 专业、专注、真诚、卓越 免费咨询电话:400-689-3818 值班律师电话:136011568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