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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保定一桩抢劫案被发回重审 被告自称曾遭李刚逼供
发布时间:2011/3/28 16:11:31   文章栏目:行业资讯   浏览次数:

   2006年8月11日,河北保定发生一起入室抢劫案,警方从手机通话清单上查到,石家庄人王朝有作案嫌疑。王朝遂被逮捕,并于2007年12月10日,以抢劫罪被判刑13年。 

 2010年11月22日,河北省高院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省高院对此案提出了14个疑点,包括具体案发时间不确定、酒瓶和指纹的证据提取不符合法律程序也不符合常理、王朝没有作案时间、警方认定王朝使用过被抢手机,但话单显示的串码与被抢手机不同等。其中关键的一点是,被告人提供的没有作案时间的证据不能排除。 

 今年3月12日,王朝在石家庄鹿泉监狱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说(当时)“第一个动手的就是李刚,他给我的左手上了夹棍。当绳子抽紧的时候,我忍不住大叫起来:‘我的手断了!’”3月27日,主管刑侦的保定北市区公安局副局长李刚说,“我保证这案子不存在造假”。 

(据网络转载《新京报》文章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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